第一章:大汉绿卡
魔幻三国:我的后宫怎都是女将! by 初邪乐尔
2024-8-31 19:21
天苍苍,野茫茫,金黄的麦田,在秋风下翻涌起丰收的海浪,折腰的牧草,于微风中显露出肥壮的牛羊,村庄里,一队迎亲的人马敲锣打鼓,张灯结彩,沸沸扬扬好不热闹。
丰收,嫁娶,两桩美事加在一起,本应令整个村庄陷入一片欢乐的海洋,但是所有人却面色阴霾,所有人都心怀恐惧,所有人都在极端的压抑与麻木中战栗发抖。
刘庄叹了口气,手握镰刀,从麦田中挺起腰肢,以此缓解腰背的酸痛,现代人一米八的高大体格,在一众一米六、七的汉人之间宛若鹤立鸡群,他眺望着百米外的迎亲队伍,视觉不受控制的开始暴走,数百米外的远景,在他看来近如面前:那走在队伍最前头的新郎官,压根不是男人,甚至不是一个人类。
那,是一匹野性未驯的小母马,身姿俊美,体态优雅,猩红色的毛发,如同丝绸般光滑柔顺,在阳光的照耀下,反射着健康的色泽,神俊的肌肉,在马身上连成一道道近乎于完美的胭脂曲线,修长的四蹄,踏在地面上哒哒作响。
刘庄之所以能一眼看出这匹马是母的,还是因为她骏马的身体结构,在胸膛部位戛然而止,原本应该生出脖颈、头颅的位置,赫然是一位人类女性的上半身。
秋风袭来,热情奔放的红色长发随风飘舞,仿佛是一片火烧的云团,年轻活泼的面庞之上,镶嵌着两颗宛若红宝石般瑰丽的赤色美眸,盈盈一握的腰肢轻轻扭动,引得胸前两团傲然挺立的玉乳,在夜色中荡漾出阵阵令人遐想连篇的肉色涟漪,女人的秀美与野兽的凶悍,在这半人半马的怪物身上,实现了一种完美的平衡。
而队伍之中的其他人,也都是色彩各异的人马,他们身披兽皮,头戴毡帽,腰跨弯刀、长弓、与人类面庞上的恐惧与怯懦相比,所有人马的面庞,都洋溢着胜利者的骄傲与微笑。
鲜卑的人马。
“快点开门!我来娶你了!我已经用你们汉人的节气计算了良辰吉日,用汉人的礼法来接亲,足够尊重你了,别在这敬……你们汉人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敬酒不吃吃罚酒?”
那胭脂母马走到一户人家门前,意气风发的敲打着木门,旁边高大的鲜卑人马,也纷纷起哄,欢唱,他们的声音最初微不可闻,刘庄暴走的视觉,只能清楚看见一行人嘴唇的蠕动,但是过了一会,自己的听觉跟视觉同样不受控制的开始增幅,将百米外的声音听的清清楚楚。
“我又不是赘婿,你身为新娘亲自前来迎娶新郎?我倒想问问,这究竟合乎什么礼法?”
面对一群鲜卑人马的敲门强娶,过了好久,木门内才传来一个中年男人惊恐不安的声音。
“更何况,你是我的亲生女儿啊!我亲手把你抚养长大的!!!你母亲娶了我一次,为什么她死后,我又要被自己的女儿再娶一次?你想让你父亲变成猪狗不如的畜生吗?!”
“爸,草原人丁稀少,为了保证世代繁衍,父亲去世,母亲当为儿子妊娠;哥哥战死,大嫂当归弟弟所有;母亲新丧,父亲当为女儿受孕;此等事情天经地义,有什么想不通的?汉家天子都抛弃你们多少年了,您还不能适应我们的草原文化吗?赶紧开门!你可是抱着我长大的!”
那胭脂母马丝毫不觉得什么地方有问题,抬起一双修长的前蹄,不断猛踹着大门,咚咚咚的声音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,不少人类都从农田中直起腰来,用夹杂着愤怒与恐惧的眼神,打量着接亲的鲜卑人马。
眼看这帮汉人不干农活,在这看热闹,几匹人马从接亲队伍里窜了出来,一鞭子直接抽在了这些看热闹的汉人农奴身上,抽的他们哭爹叫娘。
不过,没有人马去管刘庄,因为他离的太远了,压根没有人马相信,站这么远,还能看见结亲的队伍,还能听见喧闹的声音。
“看什么看!赶紧收割小麦!单于大人心善,看不得汉人受苦,允许你们这些汉人留下十分之三的小麦,作为口粮与来年的种子,其他全部上缴给单于!再看?再看剩下的三成我也给你抢了!”
而人马发出的声音,也被刘庄隔着近百米听的清清楚楚,自己从小就感官超群,可以清楚看见,听见别人根本发现不了的东西,穿越到了这里之后,感官更是因为某种莫名的因素,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,远方发生的娶亲闹剧,自己看的,听的一清二楚。
又是一阵秋风袭来,麦田里的几个稻草人在微风中沙沙作响——那些都是死在鲜卑人屠刀下的汉人,被剥掉了人皮,紧接着往里面充填着稻草,最后伫立在汉人的农田之中,警告着其他汉人,不要挑战鲜卑的统治,几颗草粒从他们空荡荡的眼窝中流出,仿佛是这些被剥皮充草的人类,在世代居住的土地上,发出无声的哭泣。
都说穿越回古代多是一件美事,但那也得分时代。
自己生前是一个重度桌游爱好者,大学没课时三国杀,龙与地下城什么都玩,特长是视力等感官特别好,结果玩着玩着,莫名其妙穿越到了并州的定襄郡,也就是现在山西北部与内蒙古的交界地区,时间大概是东汉末年?因为汉朝已经放弃了对于北方草原的统治,把汉军全都收缩回了雁门郡,这也导致边境草原上的汉人,全部沦陷在了鲜卑诸胡的手里。
而自己本就出众的视觉,也逐渐演变成能将百米外的景色,尽收眼底的夸张程度,就是时灵时不灵的,无法随心所欲的进行控制。
幸亏自己对古汉语颇有研究,才能在短时间内掌握这里的语言,奇装异服也因为定襄郡这边境之地,什么人都有,也什么人都缺的原因,勉强搪塞了过去,几个人马把自己带来这个村庄,分了一块土地,为这些人马耕田劳作,三七分成——鲜卑人拿七。
唯一的好消息,就是鲜卑的统治虽然很恶劣,极端,但跟其他胡人一比,竟然还算友善,自己不至于刚穿越,就变成两脚羊之类的东西,被人推心置腹、掏心掏肺、然后不分彼此。
话虽如此,但刘庄也不愿继续在这呆着当奴隶,积极谋划着逃跑。
种地是一个苦差事,更何况我亲手种出的庄稼,怎么才能拿三成啊?拿三成特么还得看你鲜卑单于脸色?那我不成跪着要饭的了?
眼下最要紧的,就是摆脱鲜卑人马的统治,想办法逃回汉帝国境内,根据自己和村民的谈话了解,汉人都是人类,草原上的异族什么妖魔鬼怪都有,在咋样大家都是人类,总不可能比当鲜卑人的奴隶更差吧?
在这个村庄生活的人类,一辈子没有离开自己的村庄,不知道定襄郡有多大,更不知道雁门郡有多远,因此不敢轻举妄动,但是身为穿越者,刘庄知道定襄距离雁门,也就八九十公里,其实这里和汉地的距离非常近,只要能从鲜卑人手里偷走一匹马,自己有概率逃掉的!
这支隶属于鲜卑的人马小部族,肯定会因为婚宴闹上几天,所有人马都会喝的醉醺醺的,守备力量也会降到最低,这几天是自己逃跑的最佳时机!偷一匹马,向南跑,一定能回到汉地——虽然这些怪物半人半马,仿佛是骑手与马匹的完美融合,但他们也会大量驯养马匹,在行军时负责背负辎重,减轻人马们的负担。
就在刘庄策划跑路时,只见那接亲的胭脂烈马,一蹄子踹开了木门,把她精壮强干的父亲从房子里捉了出来,抱在怀中,就如同父亲抱着小时候的自己一样,完全不顾对方的哭喊与打闹,甚至以此为乐,一群人马大笑着,哄闹着,欢唱着走入了婚姻的现场,更加坚定着刘庄逃跑的决心。
不知过了多久,总算是熬到了晚上,所有人垂着弯了一天的腰肢,无精打采的离开麦田,回家睡觉,在平均身高一米六五的汉代,刘庄一米八的身高,与现代人白皙、柔嫩的肌肤,让他在人群中可谓鹤立鸡群,其他汉人总是忍不住看他几眼,感叹一声天啊,你真高。
还没等刘庄走回家,突然发现村子里面传来了阵阵骚动,他好奇的向骚动处望去,过了四五秒后,自己的双眼与双耳,才再一次不受控制的发生暴走,清楚看见,听见了百米外的光景,人马们跪在一起,哭成一团,那小母马抱着她父亲兼新郎的尸体伤心欲绝,哭成了一个泪人,旁边其他人马也叹息着拔出匕首,划破自己的面颊,让鲜血代替泪水汩汩流淌,祭奠着一个生命的逝去。
“这是发生什么事了?新郎怎么死了呢?”
一个匹不明真相的人马吃惊的问道。
“据说是不堪受辱,在婚礼前,找个机会,夺了他女儿的刀自杀了,汉人的习俗、礼法真是奇怪。”
第二个人马扼腕叹息,感慨着一个生命的逝去。
“唉,幸好头是一个萨满,她亲自就能操办葬礼,在怎么说,这汉人也是头的父亲。”
“行,到时候在挑选几个高大魁梧的汉人奴隶,给他老人家陪葬,风风光光的整一整。”
听着百米外人马们之间的对话,村子中个子最高的刘庄,被吓的面色发白,现在怎么说也二世纪了吧?你们特么的还保留着活祭的习俗呢?!妈的,不等了,按照这帮鲜卑人马的葬礼习俗,今天晚上肯定会先喝一顿大酒,就今晚了,跑吧!
刘庄回到家里,躺在破破烂烂的草席之上恢复体力,同时用现代人的知识不断观测月象,计算着时间,眼看到了午夜,人马们因为心情郁闷,喝多了酒都睡下了,他立刻带着一些仅剩的一些干粮,小心翼翼的偷了一匹鲜卑马,喂了那牲畜一把大豆,取得信任之后,立刻跳上马背,凭借自己超常的视觉,听觉,绕开哨兵之后,以最快的速度绕开向南疾驰!
为了躲避追兵,刘庄把穿越前所学所看的逃跑技能全部用上,策马入溪消除气味,在溪水里跋涉数百米后才上岸,随后还要下马用树叶扫除蹄印,紧接着又钻入一处小树林遮掩行踪,最后,却迎头撞上了一匹通体漆黑的人马。
她宛若一只黑色的幽灵,在斑驳的树影中闪耀着死亡的色泽,在黑暗中隐匿的非常完美,甚至连刘庄的超常感官都没发觉。
不,那根本不是什么黑色的毛发!只见一根根红色的绒绳,串起三千枚发黑的铁片,化作一件东汉时期的具装铁铠,红绳黑甲在月光的照耀下,倒映着骇人的玄色光芒,将人马的六肢百骸保护的严严实实,只有一副比那鲜卑女首领更加美艳,绝色的容颜,暴露在铠甲之外。
柔嫩肌肤白皙如玉,娇艳绛唇嫣红胜血,她冷艳、绝美的面庞,没有任何感情波动,仿佛一尊寒冰雕琢的艺术品,是如此的完美无暇,又是那样的冰冷无情,一双湛蓝色的美眸,透露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淡与漠然,整个人的气质冷艳,高贵到了极点。
“停下。”
那具装人马似乎埋伏了很久,眼看刘庄逼近,猛的从树林中窜出,仿佛浮屠铁塔一般轰然降临,双手一把捉住了鲜卑马的脑袋,用蛮力生生逼停了一匹疾驰的骏马!
巨大的惯性,差点把刘庄从马背上抛飞出去,树林里还有几个人影,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、铠甲的碰撞声、刀剑的出鞘声晃动开来。
“人……人马?!”
刘庄惊恐的瞪大了眼睛,哪怕眼前的人马,美艳程度超过自己平生见过的所有活物,也无法抑制住自己内心的恐惧,整个人仿佛堕入极寒的冰窖,从而浑身发寒,颤抖,双腿一软,差点从马背上摔了下来,过去的记忆,宛若走马灯一般在他脑海内部旋转,最后定格在那些被人马剥皮充草,挂在麦田中,用于威吓统治的汉人尸骸。
完蛋了,自己在逃跑的时候撞见鲜卑人马了!我也要被他们剥皮了!
听见刘庄喊自己人马后,那玄甲母马先是愣了一下,随后仿佛遭受到了极大的委屈,高贵冷艳的气质迅速崩塌,她美艳的面庞扭曲在一起,咬牙切齿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,冷漠的声音也逐渐激动,右手小心翼翼的从腰包里掏出了一个平平无奇的绿色木牌,宛若珍宝一般捧在手中,怼在了刘庄的面庞之上,只见那上面赫然刻着:“雁门郡”“拓跋云”等字样,还用某种印绶,按上了猩红的印痕。
“瞪大你的狗眼看清楚!我拓跋云为大汉天子在并州戍边六年,大小五十余战,斩诸胡头颅百余!已经褪下了胡皮,陛下授予我大汉绿卡,我现在和你一样,都是汉人了!”
那名为拓跋云的人马,不断把那绿卡往刘庄眼睛上怼,歇斯底里的怒骂出声,仿佛那是某种至高的荣耀,而刚刚却被刘庄的一句该死的“人马”所玷污。
“看到了吗?我不是人马,我是雁门郡的汉人,汉人!我有户籍的!我再说一遍,我不是什么该死的人马!我跟那些鲜卑杂胡已经不一样了!!!”
作者有话说:
作者的话:淡青色是比较贫瘠的平原,淡绿色是肥沃的平原,深绿色是山脉